【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繼中派出所於112年08月07日18時許,一名男子報案稱走進國光客運購票後走出來,竟找不到愛車?情急之下遂報警求助,在熱心員警仔細的調閱監視器下,四小時內成功尋獲該車,民眾接獲尋獲愛車的消息後對查處員警十分感激,特地手寫感謝信寄至所內道謝。
據員警了解,報案人向男(41年次)與家人同住在美國加州,近日因返台處理事務完畢後,欲於本(8)月11日搭機離開臺灣,該日獨自騎乘機車至國光客運干城站購買搭往臺中機場的車票,約五分鐘購票完成走出客運站欲騎車時竟找不到愛車的下落,手足無措的他只好報警協助,員警林志雄和謝孜侑到場時便先詢問向男騎車的路徑及最有可能停放的位置,依據經驗判斷向男應是記錯最後停放車輛的位置,後續由員警游鎮宇協助調閱騎車沿線的路口監視器,順利於中區建國路與成功路口騎樓處發現向男的愛車,在游員通知向男尋獲愛車的消息後他興奮不已,並大讚員警認真積極的工作態度,事後向男特地手寫一封感謝信寄到繼中派出所,內容提及自己因為出國在即,許多事情都擠在一起讓自己手忙腳亂,機車竟然又不見真的不知如何是好,好在員警即時救援順利尋獲愛車,查處員警認真、鍥而不捨的態度讓他非常感動與佩服。
第一分局分局長吳燕山提醒民眾停放汽機車後,可使用手機拍照紀錄並要連附近具有特色背景或門牌、路牌一起拍下來,以免忘記停放位置,另停放車輛後切記拔取鑰匙,以免遭有心人士竊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