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特派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大安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警員林鈺錡、侯學達,日前颱風過後巡視轄區情形,途經轄區羅斯福路三段某賣場前,發現之前曾遭查獲案件之洪姓婦人獨自站在路邊,遂主動上前關心近期生活狀況。惟面對員警關心詢問洪民卻低頭不語,警方察覺有異,遂查詢其身分,發現洪民已為臺北地檢署發布之竊盜通緝犯,洪民眼見事態敗露,只能坦然面對司法,由警方依法帶她歸案。
大安分局呼籲,民眾遇有司法案件而收到法院或地檢署傳票時,務必遵循法定通知之期限內到案說明,切勿以消極逃亡的方式規避,以免遭到機關發布通緝,警方也將持續強化各項偵辦查緝作為,積極查捕逃犯到案,以淨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