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刑事警察局近期獲報,以朱嫌為首之犯罪組織集團,在臺北市區涉多起暴力討債案件,如被害人無法償還利息,即率成員以強押被害人、抵押不動產或言語恐嚇方式,脅迫被害人償債,造成身心靈嚴重創傷。
專案小組掌握朱嫌於108年間,經營高利貸放款,月息6-18%不等。周姓被害人向其借款後,因無力償還高額利息,朱嫌即率眾前往強押被害人,並以暴力或言語恐嚇方式討債,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懼,身心嚴重受創。另名張姓被害人,亦向朱嫌借款後,復因無力償還高額利息,朱嫌即以恐嚇方式討債。本案見時機成熟,李頲翰檢察官指揮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二大隊等專案小組,執行拘提搜索,逮捕主嫌朱秀琮等人,查扣現金1千餘萬元及存摺帳戶等證物,詢後朱嫌等人以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妨害自由等罪嫌,解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持續擴大追查其他涉案共犯。
藉此呼籲民眾拒絕加入黑道及不法組織,並勿經營高利貸放款及暴力討債之行為。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圖說一:發言人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鄧學鑫
圖說二:說明人偵查第二大隊副大隊長李明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