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納管海域既有使用權益 邁向海域國土空間規劃發展新紀元

【記者_許家源/雙北報導】

隨著我國對海洋資源開發的需求逐漸增加,為了確保海域資源的永續利用與保育,內政部營建署綜合計畫組於近日宣布完成海域既有使用權益的全面納管,標誌著我國邁向海域國土空間規劃發展的新紀元。這一全面納管的計畫經歷了七年的努力,包括了涵蓋漁業、非生物資源利用、海洋觀光遊憩、港埠航運、工程相關使用、環境廢棄物排放或處理以及軍事及防救災相關使用等496個案件,將海域使用納入土地使用管制之範疇進行管理。

全臺海域用地區位許可示意圖(綜計組提供)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綜合計畫組的消息,目前我國海域區面積約為52,000平方公里,相當於我國陸域範圍的1.6倍。為確保海域資源的永續利用與保育,並建立用海秩序,內政部於104年12月31日修正發布了「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將我國主權所及海域全面納入土地使用管制之範疇進行管理。

全面納管的計畫耗時長達七年,期間經歷了496個海域既有使用案的圖資釐正,以確保海域使用資料的正確性。過去海域空間使用散落於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中,未進行統一的空間納管,由各機關自行協調用海範圍。為了實施全國區域計畫,內政部依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之2規定,要求各用海單位在105年1月2日之前提交「既有海域使用」申請資料,向內政部申請海域用地區位許可,共計496個案件已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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