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為防制行人違規及不停讓行人所衍生交通事故

報新聞/編輯部


為防制行人違規及不停讓行人所衍生交通事故,霧峰警分局自112年3月起除執行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規劃「行人正義大執法專案」外,另於5月起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同步啟動「全國同步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針對轄區易有違規熱時熱點,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工作,並透過勤務編排、交通安全宣導與邀集路權單位會勘改善交通安全設施等作為,多管齊下,營造更安全及友善的行人用路環境。


霧峰警分局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重點項目加強定點守望攔檢並輔以架設攝影機全程蒐證,經統計112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共取締693件違規;同時也對轄區易肇事路口(段)邀請路權單位進行會勘,透過改善交通號誌、標線等相關硬體設施來強化行人安全,目前已於大里區成功二路與仁化路口及中興路與新仁路口等2處提報路權單位增設「綠色行人穿越道(綠斑馬)」、「行人專用號誌」等設施

在交通安全宣導方面,結合轄內公、民機關辦理各項活動時機,邀集警察志工向參與活動的民眾及行經車輛駕駛人宣導路口停讓行人先行等交通安全知識,實地與參與活動的民眾面對面宣導行人穿越道路應注意事項,也針對來往車輛宣導行人路權,提醒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及交叉路口時,務必減速並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藉由工程、教育及執法等面向,多管齊下,降低行人交通事故。


霧峰分局分局長陳祥麟表示,為提升行人安全,遏止大型車及各式車輛違規,新法已於6月30日實施,取締標準雖維持現行距離行人3公尺內不停讓將開罰,但從原本最高罰鍰新臺幣3,600元加重至6,000元、記點3點,並接受3小時道安講習。

此外,因未讓行人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則吊銷其駕駛執照,請駕駛人勿因一時疏忽,危害自身及行人安全又傷荷包;另逢學生放暑假期間,本分局也會針對轄區大里區環中東路、霧峰區中投東路等聯外重點路段規劃移動式測速照相勤務,防止飆車(危險駕車)情形發生,並加強攔查取締青少年無照駕駛,提升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