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警安全宣導,騎機車 安全帽要「戴好戴滿」

報新聞/編輯部

依據交通部統計,未帶安全帽發生交通事故的致死機率,是有正確配戴者的8.63倍!呼籲各位機車駕駛朋友,騎乘機車不只要「帶」安全帽,更要「戴」安全帽。有關安全帽的選擇與配戴有以下幾點注意事項也提供給大家參考:
1. 選擇適當的尺寸,以不容易晃動為原則,過大過小皆不妥當。
2. 確認製造日期,不買超過保存期限的安全帽。
3. 務必選購有合格標章的安全帽。
4. 騎乘機車時,安全帽扣環務必緊扣,且不能有顎杯。
5. 重摔或出過車禍的安全帽就不再使用。
另外,機車駕駛人及附載人員應依規定配戴安全帽,而配戴安全帽則需先注意下列三點:
1. 安全帽應為乘坐機車用之安全帽,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並於帽體貼有商品檢驗標識。
2. 帽體及相關配件必須齊全,並無毀損、鬆脫或變更之情事。
3. 配帶時安全帽應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確,於顎下繫緊扣環,安全帽並應適合頭形,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且不可遮蔽視線。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周冠輝大隊長表示,民眾常貪圖一時方便,騎車未配戴安全帽或沒戴好安全帽,事故發生時造成頭部重擊導致無法挽回的嚴重傷害,因此呼籲機車族不要因騎乘距離近就便宜行事,安全帽一定要「戴好戴滿」。另外也溫馨提醒,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也要記得戴安全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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