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笙楠花蓮報導】假檢警詐騙老梗反覆上演,花蓮縣近期一名游姓民眾於家中接獲自稱電信公司稱其遭人冒名申請門號,並「好心」的協助轉接給詐欺集團冒充之假警官,假警官再以涉及刑案並監管帳戶為由要求提款100萬元交付保管,游民至花蓮第一信用合作社中華分社提款時,經機警的邱姓經理、王姓行員察覺有異,便立即通報員警到場,聯手員警耐心的向游民解釋,游民才放棄提款,並對警方及行員共同保護畢生積蓄表達感謝之意。
為防範民眾遭詐,花蓮縣警察局與轄內金融機構建立反詐騙通報機制,據統計,今年共成功攔阻詐騙案件23件、總金額高達1,200萬元,守護縣民財產,成果顯著。
花蓮縣政府副縣長顏新章代表縣長徐榛蔚於28日治安會報中,公開表揚攔阻有功人士,並由中國信託東花蓮分行、花蓮第一信用合作社中華分社等4名行員代表受獎。顏副縣長於會報中除感謝本次協助攔阻行員外,也呼籲各金融機構行員在民眾提匯款時能多點警覺,發現異常時主動關心詢問,並適時通報警方處理,「警力有限,民力無窮」,在治安工作上若能警民合作,一個簡單的動作,就能有效防止詐騙事件的發生。
花蓮縣警察局長蔡丁賢表示「假檢警」詐騙手法專挑年長的被害人,假藉電信公司、檢警機關等人員告知被害人涉及刑案,並以協助被害人報警為由,轉接給犯嫌假扮之檢察官或警官,再指示被害人申辦網路銀行或匯款、交付現金、存摺、金融卡及密碼等方式詐騙。蔡局長同時提醒民眾,若聽到「偵查不公開」、「監管帳戶」等關鍵字,千萬不要輕易相信,若遇可疑狀況,應多利用110或165反詐騙諮詢電話求證,並牢記防詐騙三步驟:「冷靜」、「查證」、「報警」以免受騙上當,確保自身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