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苗栗縣後龍鎮蔡姓鎮長參選人涉嫌賄選案件,今(4/19)日向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提起公訴。被告蔡○松等人被認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等罪嫌,其中蔡○松涉嫌以四萬元行賄選民王○龍、王○梅而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投票行賄罪;被告王○龍、王○梅則涉犯刑法第143條第1項之投票受賄罪等罪嫌明確。本署檢察官呂宜臻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進行搜查並傳喚相關人員到案說明,蔡○松因拒不到案且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被裁定羈押禁見,經全案調查後,今日偵查終結,經認定相關罪嫌,向法院提起公訴。苗栗地方檢察署署表示,將持續以實際行動守護民主、杜絕不法手段介入選舉,期望與民眾共同建構乾淨的選舉風氣與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