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六隊經多日蒐證發現,以林姓女犯嫌為首之販毒集團,在大甲地區承租透天民宅,並對外販售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及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牟利。為強力打擊犯罪,取締非法毒品販賣,本局刑事警察大隊經報請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持臺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暨地檢署所核發之拘票,會同本局大甲分局等優勢警力,在大甲區等地執行搜索及拘提,緝捕林嫌及其男友李男到案,並查扣毒品海洛因3包毛重3.43公克、毒品安非他命6包毛重24.55公克及手機2支等贓證物,全案詢後將林嫌等人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並經檢察官以販賣第一、二級毒品罪起訴在案。
警方偵辦發現,林嫌與其男友兩人在大甲區租屋做為販毒之據點,邀約毒品施用者到住處購買毒品,並於租屋處四周裝設監視器,以躲避警方之查緝,幸警方經多日蒐證後,動員優勢警力一舉將林嫌等人查緝到案,避免渠等繼續殘害國人。而李男也在兩人落網時,企圖向警方告知販毒情事係他自身所為與林嫌無關,惟經警方告知兩人的相關販毒事證均已蒐證完備。
警方也在此呼籲,民眾應正視毒品問題並遠離毒品危害,不要因一時好奇、刺激而染上毒癮,龐大的費用將迫使自己做出違反法律的行為,尤其青少年切勿因好奇或同儕引誘而沾染毒癮,最終「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頭已是百年身」終生抱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