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日前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接獲一名泰籍張姓女子稱機車停在文心南三路附近,但是忘記停放正確位置,需警協助,南屯派出所巡佐黃智偉、警員林志丞、粘為淞旋即趕赴現場處理。
經警方了解,原來該名泰籍張姓女子當日從大肚區大老遠獨自騎乘機車前往位在南屯區移民署辦理永久居留證,因眼看時間快來不及,深怕趕不上,故將機車停在路旁後,隨手攔下計程車前往移民署,心想事情辦完要返回牽車,但等到事情辦完後,卻忘記機車停放的地點,再加上人生地不熟,只能請求警方協助。黃等3員先安撫張女緊張的情緒,並機警地詢問張女搭乘計程車資,得知未跳表,研判張女停放機車位置應離移民署不遠,再請張女仔細回想停放位置,張女表示自文心南路往北騎,看到一間7-11超商後右轉,將機車停在有石頭的路面上。黃等3員根據這些線索判斷張女可能將機車停在永春東路上,遂陪同張女沿著永春東路步行尋找,最後不到30分鐘順利在永春東路近大墩南路上有石頭鋪面找到張女機車。張女表示當時已經找尋4、5小時,心情非常無助,十分感謝臺灣的警察如此熱心,稱如若此案發生在泰國,當地警察可能沒有迅速且貼心的服務。
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表示,民眾若前往陌生地區或常忘記停車位置、車牌號碼等,停好車時可先拍下車牌、車子停放位置,照片顯示出周遭環境,若真的發生忘記停放地點,可以立刻報警並提供照片給警方判斷,也可藉由調閱監視器來協助民眾找回愛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