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3月20日下午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汶水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稱在台六線31公里處(汶水橋下)有一隻梅花鹿疑似遭外力介入受傷,躺在河岸無法移動。
汶水派出所立即派遣巡邏副所長黃少平、警員林義傑立即前往現場,員警往河岸方向走去發現該鹿疑似遭到獵殺受傷,且遭人捆綁,致使無法行動,員警見到其受傷,立即聯繫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前來處置,並與巡守隊員一同幫忙先將繩索切斷,並提供溪水避免脫水死亡,該鹿被釋放後,可能因受傷並未立即離開,而是在現場佇立,員警爲防止該鹿再遭人爲迫害,在現場警戒,直到動物保護防疫所人員到達現場,初步認定為野生的梅花鹿,現場檢視受傷部位無大礙後晚間19時該梅花鹿自行離開,重獲自由。
警方呼籲,山區動物存在天然氣息,捕殺動物必須持有合法獵人執照,並於適當地點捕獵,切勿任意捕殺遺棄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