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一名蔡姓男子與其妻均無務農相關背景,卻自知名賣場網站大量購入種植大麻所需器具,引起警方注意,研判蔡嫌有種植第二級毒品大麻及販賣之重大嫌疑;經報請臺中地檢署指揮偵辦,於嘉義縣朴子郊區某農舍當場查獲協助照護大麻植栽的徐嫌,查扣高達91株大麻盆栽、栽種器具光源燈、培養液等用品,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製造第二級毒品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經查蔡嫌與妻子於網上自學大麻植栽技巧,認為有利可圖,並與徐嫌商討,由其於國外購買大麻種子回台,選定地處偏遠、租金相對便宜的嘉義農舍作為據點,3人分工合作共同輪流栽種,並定期用LINE分享回傳大麻植物養護進度,沒想到收成在即就被查獲,當聽到恐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3位犯嫌嚇傻悔不當初;警方積極查緝,成功阻止該批大麻流入市面,全案將蔡嫌及其妻子、徐嫌等3人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表示,大麻係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規範的「第二級毒品」,民眾若有製造、運輸、販賣情形,可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提醒民眾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警方持續刨根溯源,追緝幕後集團、製毒工廠,避免毒品危害民眾健康,展現肅清毒品、打擊犯罪之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