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猴痘疫苗:
(一) 擴大暴露前預防(PrEP)接種對象及增加接種方式:
1. 建議接種對象:
(1) 正痘病毒屬之實驗室操作人員。
(2) 與確診猴痘個案曾有任何形式性接觸之高風險接觸者,但未曾接種過暴露後預防(PEP)疫苗,可於健康監測期滿後接種。
(3) 近6個月內曾有高風險性行為者,例如:多重性伴侶、性交易服務者、於營業場所發生性行為者、性病患者等。
2. 暴露前預防(PrEP)接種方式,在疫苗有限情況下,新增18歲以上族群可以「皮內」注射方式(皮內注射所需劑量為皮下注射的五分之一),但有嚴重免疫不全者或蟹足腫病史者,不適用皮內注射,應採「皮下」接種。
3. 考量疫苗供應情形,高風險性行為者PrEP以先打1劑疫苗,提高涵蓋率為優先考量。
(二) 暴露後預防(PEP):與指標個案有高暴露風險密切接觸者,以「皮下」注射接種,並放寬至於最後一次暴露後 14 天內接種(惟建議4天內儘速接種)。
二、 新增猴痘抗病毒藥物使用對象,除原猴痘重症患者(包括:出血性疾病、融合型皮膚病灶、敗血症、腦炎等)增列對象如下:
(一) 嚴重免疫不全者,包含感染愛滋病毒且CD4<200 cells /mm3,白血病、淋巴瘤、全身性惡性腫瘤、器官移植等。
(二) 兒童族群(特別是一歲以下的嬰兒)、懷孕及哺乳婦女。同時增列體重小於13 公斤確診者藥物使用劑量和方式建議。
三、 強化一般民眾與社群衛教宣導,製作分眾文宣素材,並透過新媒體、風險對象常使用聊天平台及社群網絡等多元管道,提供防治相關訊息。
疾管署說明,因應放寬猴痘疫苗 PrEP接種對象將再採購疫苗,並就疫苗管理與接種實務等,與地方政府衛生局、民間社群團體等討論後規劃辦理相關接種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