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復安/台南報導】2020年七月間陳姓女子到台南參加浪人祭音樂活動,聆聽表演時遭王姓男英語教師意圖強吻。經但陳女提告,一審判決四個月,可易科罰金,經上訴遭駁回確定。受害人陳姓女子請台南市無黨籍市議員候選人李伯利協助,於今(十)日(第四屆的「浪人祭」音樂活動的最後一天)召開記者會,勇敢現身說法,陳述被害經過,也沈重呼籲民眾,參加類似活動,千萬要保護好自身安全。
2020年七月,陳姓女子與友人參加「浪人祭音樂活動」,在聆聽樂團表演時,遭不相識的王姓男子意圖強吻,陳女雖受到驚嚇,仍出聲喝止並用力推開王男,隨後向警方報案並提告;案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一審依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性騷擾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四個月,可易科罰金,王不服判決提上訴,台南高分院駁回上訴確定。
今年已第四屆的「浪人祭」音樂活動,這次在觀夕平台旁大草皮區舉行,連續三天吸引來自全台年輕人共襄盛舉和狂歡,但卻傳出一0九年該活動發生性騷擾案,被告在今年六月遭判刑確定。案發至今兩年多,被害人仍持續接受心理諮商輔導,顯見創傷之深。
根據判決書指出,一0九年七月二十六日,陳女前往台南市安平區安北路與城平路口參加「浪人祭音樂活動」,因與王男彼此有共同朋友,而一起在野餐墊基地碰面,二人有打招呼、並有先行聊天,並於當天晚上七、八時許,移動到野餐墊基地左前方,較看得到舞台的地方,於該處一起聽音樂,並有互搭肩膀等情。
判決書表示,聽音樂的時候,王男將陳女從地板上拉起來,搭肩甩頭,王男突然壓住陳女右臉頰並往左邊推,王男親陳女的左臉頰,當王男親到陳女臉頰時,陳女馬上推開王男,大喊「你在幹嘛」,並用毛巾打王男,王男當下的反應竟是「嬉鬧」;陳女推開王男後,就去叫在地上的侯姓友人,指著王男問說「他是誰」,侯姓友人說出王男姓名,陳女再問王男讀哪所學校,侯姓友人說是中山大學。
陳女在案發當下的反應是驚嚇、火大,當晚回去民宿拿行李後,就馬上搭火車回高雄。隨後,陳女請賴姓友人幫忙聯繫王男,也自行在臉書聯絡王男,要求王男當面道歉,但遲至凌晨均未獲王男道歉,陳女遂於翌日凌晨一時四十五分許報警。
李伯利表示,陳女表明該案件中,王姓男子明明意圖強吻於她,已經明顯構成性騷擾,事後卻以酒醉開脫,僅遭處得易科罰金的輕判。而社會局的性騷擾調查竟是「不成立」,完整的調查報告及處置方式未告知受害人,但法院一、二審都判決王男有罪,狠狠打臉社會局。
李伯利也在記者會公開呼籲,不論是市府或民間企業舉辦的大型活動,要有相應的配套保護措施,包括現場車輛人流的控管、相關的安全防治保護,要讓參加活動的民眾,尤其是女性朋友及年輕人,能夠開心玩、平安歸,切莫留下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