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泰安分駐所,於今(21)日14時許獲報在泰安鄉錦水村圓墩部落疑似有獵槍誤傷事件,經緊急通報後,由救護車送醫搶救,所幸傷者無大礙。
警消人員獲報到場後,立即封鎖現場,經了解為一對林姓兄弟檔(男、哥哥76年次、弟弟80年次),在部落內哥哥的家裡喝酒聊天,幾杯黃湯下肚,雙方爆發口角,弟弟情緒失控拿起一旁的刀揮舞,哥哥見狀也拿起自製的土造獵槍在旁威嚇,雙方在僵持中不慎扣下板機,射中弟弟的左小腿,導致受傷,隨後經由救護車送醫,所幸傷者送醫治療後無大礙。警方隨後在林男住處,查扣無照獵槍1枝、喜得釘1發(火藥)、全案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傷害罪調查偵辦。
苗栗大湖警方表示,自製獵槍未申請取得執照,原住民若未依規定持自製獵槍前往打獵,可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處新台幣2000元至20000元不等罰鍰,若未依規定提出申請,將依行政法開罰,並應輔導原住民及漁民依法申請自製獵槍及魚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