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為讓原鄉部落居民熟悉新制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打詐專法規定,於113年9月24日與三地門鄉公所合作,藉由召開員工座談會議機會,宣講打詐專法立法重點及受害保護關懷機制等法令規定,將與會原鄉公職人員培育成反詐尖兵,再逐步推廣至部落中的親友與街坊鄰居,由知法、識法起始而至不觸法,讓原鄉部落的每位弟兄姊妹都擁有不受詐害的免疫力,保障鄉民財產與人身安全。
鄉長曾有欽致詞時表示,詐騙已成為全世界的公敵,本次與警方合作宣講防詐技巧與新的法令規定,除了要傳授大家如何防範被詐騙的技巧外,最終的目的是要團結鄉公所各部門的力量,提醒部落族人時時保持防詐警覺,也要呼籲年輕族人,在求職打工時不要輕信有「工作輕鬆與優渥高薪」的詐騙話術,還要跟長輩們再三提醒不要相信「可賺大錢的投資群組」,要謹記防詐不二法門就是不要「貪心」,才是避免被騙最有效的方法。
警察局長戴台㨗表示,打擊詐騙已成為世界各國共同的議題,政府為展現打擊詐欺犯罪的決心,除從法律面制定打詐專法提高詐欺犯罪的刑責與罰金的規定外,最重要的是要呼籲國人不要以身試法加入詐騙組織,個人的金融帳戶、提款卡與密碼要保管好,不要出借(租)金融或電子支付帳戶而淪為詐騙共犯,不但要面對高刑度的刑事處罰與罰金外,還要負擔高額度的民事金錢損失賠償,如在網路上發現標榜「高薪」、「免經驗」的徵才訊息,或未上工就要求繳交個人存摺及證件,就都是詐騙,如有招募出國旅遊打工或享高薪的訊息,也是詐騙,不要輕易受騙上當而淪為人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