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梁珍彗/苗栗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於113年8月26日14時許,接獲銀行人員報案稱有疑似詐騙案件,頭份派出所警員吳明昌、劉彥妮即前往處理,到達現場後發現有1名婦人正欲提領新臺幣70萬元,並向警方表示:「網路投資匯款後被通知匯款帳戶為警示帳戶,欲領出做家中裝潢費支出」。警方一聽,顯為「老梗詐騙術-假投資真詐財」之詐騙手法,唯恐婦人領出後再被詐騙,員警及行員積極勸說,婦人始打消領款念頭。
經查本案係60歲陳姓婦人於26日11時許前往銀行匯款新臺幣70萬元後遭銀行通知匯款之帳戶為警示帳號,旋於14時前往該行欲領出該筆錢,行員見渠提領大筆款項,立即提高警覺,除對其關懷提問外,另通知警方到場,調查後確認為常見詐騙之手法,經不斷勸說下,成功阻止領款。
頭份分局分局長林育旺表示,詐騙手法日新月異,民眾應提高警覺,防止詐騙,民眾如有接獲不明人士要求匯款或交付現金,這些均為詐騙集團之慣用手法,遇有上述狀況切勿緊張焦慮,應冷靜面對謹慎求證,並依照防詐騙三步驟「1聽2掛3查證」防詐口訣,迅速撥打110報案電話或165反詐騙專線諮詢,以免一時失察,淪為詐騙集團的覬覦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