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誠所分駐所員警張瑋恩、林冠賢於113年3月4日5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中華路與太平路口,見一名機車騎士於道路上雙黃線違規迴轉,張、林2員見狀遂趨前盤查該男子,經查該騎士竟是一名強盜通緝犯。
據現場了解,該杜姓騎士(75年次)因騎車違反交通規則遭巡邏員警攔查,不料杜男見警靠近神情緊張,先是稱背不起自己的身分證號碼,後續連自己的姓名也不願透露,經張、林2員積極查證,發現杜男為一名強盜通緝犯,杜男遭員警戳破通緝犯身分後,仍以有向偵查人員請假、仍在進行抗告程序中等詞強辯,並以趕著上班為由想要離去,經員警現場在對杜男曉以大義並善意提醒杜男應誠實面對司法程序後,杜男始知法網難逃,全案詢後依法將杜男移送地檢署偵辦。
第一分局分局長鍾承志在此呼籲,逃避法律責任,並不能讓本身應負的罪責從此脫鉤,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犯下的錯誤就應面對法律的制裁。另鼓勵民眾若發現可疑份子或不法情事時,請立即向鄰近派出所報案,本分局必定嚴查速辦,維護良好的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