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社苓派出所警員張雯傑於113年2月21日13時許接獲報案,稱民眾因不明原因路倒;警方接報後,隨即趕赴現場予以協助,經警方及消防同仁及時協助、救護,所幸身體無大礙。
警方表示,接獲民眾報案,迅速趕赴現場後,先以呼喚方式嘗試叫醒王女,見其仍有反應但仍處於酒醉當中且十分疲憊不堪,便先行將其攙扶至可供倚靠之位置,使其側臥靠著達到舒服位置;隨後立即通知119消防同仁到場即時救護、送醫治療,並利用M-POLICE系統查證年籍身分,火速聯繫該民眾母親到場照顧。其母親對於女兒能夠及時獲助、救治表示感謝,以避免酒醉期間因身體不適或受傷而導致發生憾事。
通霄警分局呼籲,如個人有酒過三巡、酩酊爛醉、宴會飲酒等情形時,除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外,仍應注意個人身體狀況及喝酒適量性,以免導致自己突然身體不適或不勝酒力等情況而路倒,造成自身心出現疑慮及安全危機之情形,以護身心健全行,康保家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