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輔腳踏車惹禍難追蹤 警方詳查找到肇逃者

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交通分隊在最近的一宗交通事故案件中展現出色的追蹤能力。112年9月30日早上9時許,警員吳政哲在接到一件車禍通報後,前往臺中市北屯區瀋陽路三段處理交通事故,發現現場兩部機車倒地,還有另一部機車有擦撞痕跡,並且報案人表示這些機車都是同事的。然而車主當時中秋連假間均不在臺中市區。


為了爭取證據保存的時效,吳員未待受損機車車主出面,立即調閱路口監視器。透過監視器畫面,吳員發現事發現場是遭一輛電動輔助自行車連撞3輛停放的機車後,便匆忙離開。棘手的是,電動輔助自行車不需懸掛車牌,要找到肇事者難度相當高。吳員追查該車行駛方向,一度認為車輛未拍到而追丟,但經過仔細的反覆查看後,驚訝地發現該輛車竟然回到現場兩次。最終,在吳員毫不鬆懈的努力下,一路追蹤到電動輔助自行車的駕駛者,發現他返回到家中。數日後並在那裡找到該名駕駛者蘇男(73年次)。


經過警方的詢問,蘇男承認當時未注意前方情況,導致撞倒了機車,但他以為沒事就逕自離去。其中,一輛受損機車的車主吳女(87年次),起初知道車輛是被一輛沒有車牌的電動輔助自行車撞倒的,自認找到肇事者的機會渺茫。15日時得知警方找到肇事者時,她非常高興,並感謝吳員的用心,不至於無法求償。


警方提醒,無論是駕駛何種交通工具,一旦發生碰撞事故,切勿逕自離去。最好的做法是先撥打110報警通知警方到場處理。在這個科技發達的時代,監視器設備普及,警方均將盡力追查肇事者,以確保事故當事人的權益得以保障。